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張家界支隊
關于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逾期未處理案件擬采取直裁程序的公告
因部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消極配合、故意逃避處罰,導致一批道路交通違法案件逾期未處理。截止2022年8月20 日前,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張家界支隊通過郵政EMS、電話、短信等方式向相關當事人告知了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內容、事實、理由、依據,以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在三十日內仍未接受處理。
為維護法律尊嚴,確保執(zhí)法效果,根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張家界支隊決定對以下重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逾期未處理的當事人進行公告告知。
本批公告的案件(共12起,詳情見附件),公告起始日期為2022年10月7日,公告期間為7個工作日,即2022年10月7日至10月14日止。公告期滿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張家界支隊將依法對相關當事人的道路交通違法案件實施直裁程序予以裁決。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張家界支隊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張家界支隊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逾期未處理明細表
附件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共12份)